香港標準舞總會

比賽規定

根據本會規定本會所有職業及業餘選手參加之比賽,必須為本會認可註冊比賽。任何未獲本會認可註冊之比賽,本會職業及業餘會員均需申請後獲本會批准後方能參賽、出任裁判或表演。

  • 青少年及校際選手( 16歲以下 )參加本會及認可註冊比賽組別四/五項雙項必須考獲金章、三項必須考獲銀章、雙項必須考獲銅章,方能參賽。
  • 註冊比賽單項組規定如下:
    單項分為”單項公開組”及”單項初級組”
    A) “單項公開組”
    1.) 必須跳指定基本舞步至(Fellow組)院士級別;
    2.) 可穿舞衣參加比賽;
    B) “單項初級組”
    1.) 必須跳指定基本舞步至(Member)會員級別;
    2.) 不可穿舞衣參加比賽;

所有活動本會有權隨時更改而毋須事前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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